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会低于单位平均工资标准。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对于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2012年1月1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但在之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新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从起,生育保险将对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部分医疗费用支付项目和定额标准进行调整,医疗待遇水平将在原有基础上增长在20%左右,预计增加基金支出2500万元左右。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三)其它
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女性孕期以及生产是一笔不小的花费,每个地区物价水平以及产检医院的级别不同,那么花费也就不相同,所以因人而异,因地而论。
1.孕前期我们需要抽血化验和进行超声检查,检查胚胎是否存活,是否为宫内胚胎,孕酮数值是否正常等检查,费用控制在1000以内。孕前期我们还需要吃叶酸,社区医院或者产检医院有免费叶酸可以领,如果孕妇觉得免费叶酸作用不大,可以自费购买叶酸,前三个月费用大约600左右。
2,除了必要的超声检查以及血常规检查,孕中期孕妈妈需要做唐氏筛查来排除肚子里宝宝是否有唐氏儿的可能,有的父母认为唐筛的准确率不高会选择做无创DNA检查,这项检查有的医院免费,有的医院费用为2000到5000元不等,这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孕中期孕妇还需要补充铁、钙、DHA等营养素,这项支出大约在3000左右。到了22周以后还需要做四维彩超进行大排畸检查和一个糖耐检查检查孕妇是否有妊娠糖尿病的可能。费用大约1000左右。
3.孕晚期需要每次产检做超声检查和胎心监护,生产前还需要做一次全面的血液检查和阴道骨盆等检查,花费大约在3000左右。
4.女性生产时候自然分娩和剖宫产手术费用也不一样,住的病房价位也不一样,综合来看大约5000左右。每个地区都不一样,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综合来看,整个孕期到生产的花销大概在2万左右甚至更多,所以需要准父母们多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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