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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有吗?

时间:2023-10-17 10:10:06 浏览: 来源:律师界
  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集资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集资房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就属于夫妻共同

  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有吗

  集资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集资房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集资房如果是一方婚前取得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以及其它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后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是单位集资建房的,应从该房屋购买的过程及资金来源进行分析。

  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有吗?

  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双方尚未取得房产所有权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前述所称的“所得”一般是指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卖掉了怎么办?

  夫妻一方变卖共同财产处理的方式:

  1、若离婚时变卖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变卖房少分或不分财产;

  2、若一方取得处理授权,或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应当认定行为有效,并按照买卖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3、其他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妻共同财产去公证处公证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去公证处公证有效。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