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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职工认定工伤后享受哪些待遇?工伤后工资怎么发放?

时间:2023-07-26 15:43:00 浏览: 来源:律师界
  2023年职工认定工伤后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被确认为工伤后,在评定伤残等级前享受以下待遇: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

  2023年职工认定工伤后享受哪些待遇?

2023年职工认定工伤后享受哪些待遇?工伤后工资怎么发放?

  职工被确认为工伤后,在评定伤残等级前享受以下待遇: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6、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7、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后工资怎么发放?

  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等级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的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

  拓展延伸:

  2023年工伤能得到哪些赔偿?

  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每月伤残津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辅助器具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一)医疗费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凭票据据实结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每月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四)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劳动关系终止时,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劳动关系终止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停工留薪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辅助器具费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等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八)伙食补助费

  住院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予住院伙食补助费,费用标准由统筹地人民政府规定。

  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九)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十)交通费

  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标准由统筹地人民政府规定。

  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十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共有三个项目:

  ① 丧葬补助金

  6个月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②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③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因此,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2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47412×20=948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