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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贪贿犯罪金额如何确定?

时间:2023-11-11 17:49:52 浏览: 来源:律师界
  最新贪贿犯罪金额如何确定?    最新贪贿犯罪金额的确定:  1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2

  最新贪贿犯罪金额如何确定?

  最新贪贿犯罪金额如何确定?

  最新贪贿犯罪金额的确定:

  1.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2.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3.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贪贿犯罪立案标准规定

  贪贿犯罪的立案标准:

  1、贪污数额三万元以上的;

  2、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贪贿犯罪量刑标准2023

  1、贪污或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等。

  贪污罪是如何认定的?

  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因此,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

  (一)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千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

  (二)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